close
這應該是一個很冷門的議題吧!
因為都一直沒見到有媒體報導或是相關討論!
話說大約在五年前,2001年的11月,心理師法通過了,
規範了全國的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,
然而在這個多元社會中,不可能每件事都只聽到支持聲,
心理師法也不例外~~
立法通過之後沒多久,部份資深實務工作者與學者,
發起了心理師法行動觀察小組,
號召真正有實力的心理師不要去考心理師執照,
並且在去年,心理師特考已經結束之後,
還特地為許許多多很資深但再也沒機會取得執照的前輩,
盛大舉辦了追思會,
當然也在過去幾年,不斷針對爭議考題提出申覆,
另外一件事是最近才發生的,但依然沒有聽到太多討論,
位於台北市的杏語心靈診所,由精神科陳俊欽醫師主持,
聘用的幾乎都是資深諮商心理師,
卻被臨床心理師給黑函密告,
說是什麼因為醫療院所應該聘用臨床心理師,
並認為諮商心理師不得在醫療院所工作,
為此,該診所決定暫時不再聘用臨床心理師,
並擬定一個心理師法違憲審查計畫(註),
這兩件事情看起萊沒有太高的相關性,
且發生的時間點相距了四年整,
然而仔細思考還是有的,
前者反對的是考試方式,
因為只靠筆試的確測不出心理師的真正實力,
特別是僅三次機會以及低錄取率還排除了許多資深工作者,
使得真正有實力的人卻拿不到執照,
這是一件相當荒謬的事情,一點也沒錯!
而陳醫師認為心理師法規定研究所學歷才能考心理師,
使得研究人才卻要進入實務工作,
而有意進入實務的大學畢業生卻被迫要唸研究所,
造成資源浪費以及降低社會福祉,
所以號召那些有實力卻無資格的人提起訴願行政訴訟,
到最後聲請釋憲,
所以,在特考結束後的今天,
勢必仍有許多有實力卻沒資格的人,
正是符合陳醫師所說的可以提出訴願的人,
換句話說這兩個組織其實有很大的合作空間的,
雖然我承認我並沒有資格說這些話,
而且迫於現實我仍會去考心理師,
不過我支持的是這些前輩的批判行動精神,
這個漏洞百出的心理師法,
從立法開始就造成了臨床界與諮商界的對立,
甚至臨床界還想盡辦法要壓縮諮商師的空間,
真的很可惡!!
不知為何我對於這樣的事情一直很有興趣,
像是之前身分證要按指紋,就有一個拒按指紋聯盟,
鼓勵大家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,
可惜我還沒去做就已經被宣告違憲了,
哈哈!!
如果要發起遊行什麼的,我想說不定我會去參加!
註:以下是陳醫師所寫的關於他的違憲審查計畫
很多人對於心理師法是有意見的。就像所有的議題一樣,都是
有人支持,有人反對。
但是其中有一個概念在逐漸成形當中,那就是「惡法亦法」,
換言之,在理念上,認為該法有所瑕疵,在實務上,既然該法
已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經由總統公佈,那就應該遵守。
這樣的論點是傾向於務實作風的。但是,倘若一切按照規矩來,
那麼心理師法一樣不能牴觸憲法,否則會自動失效。
依照憲法,人民之工作權不能剝奪,除非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與
增進社會福祉。各個專業法,通常都是利用這個規範,而合乎
憲法。
但是心理師法在資格設定上,卻有所問題。因為心理師法規範
應試資格為「研究所」畢業。但是研究所的設立宗旨,是為了
培育研究人才,而非培育實務工作者。一旦將應試資格規定在
研究所層次之後,將會導致下列兩個現象:
1. 有意投入實務工作者,在大學畢業之後,都得進入研究所。
這是教育資源浪費。
2. 具有研究能力的學生,卻進入實務工作。這也是教育資源
浪費。
這兩點會構成「社會福祉」的下降,而心理師法的設立卻導致
社會福祉下降,而且限制人民工作權,所以,現行的心理師法
是有很大的違憲嫌疑的。
我個人是準備把它當法律經濟學的研究對象,看看實際上,到
底導致社會福祉減損多少。
除了計量上的研究,也要加上與其他專業的研究,還有世界各
國的通例。看看到底有哪一國的哪一種專業,需要研究所以上
的資格?這在到時候的大法官會議上,是很重要的資料。
但是,難處就是在於,一般狀況下,無法啟動違憲審查。身為
一般民眾,只有在窮盡所有救濟管道,但是依然遭到違憲性法
律的侵害,才能夠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所以,實務程序是這樣的:
1. 有人被檢舉違反心理師法,而且願意來挑戰它。
2. 該人提出訴願。
3. 被駁回。(注意:訴願一定要被駁回,准輸不准贏)
4. 再訴願。
5. 被駁回。(准輸不准贏)
6. 進入行政訴訟。
7. 第一審敗訴。(一樣:准輸不准贏)
8. 第二審敗訴。(一樣:准輸不准贏)
好了。到這裡大功告成。聲請大法官釋憲權的條件就完備了。
但是在1~8之間,我們必須準備好計量經濟學資料、比較法學
資料等等。
接下來就聲請釋憲。反正,要刮別人的鬍子,先把自己的刮
乾淨。想用法律來管人,就得先讓憲法來管一管。
不過,整個程序需要大量資金。這也是我在準備的地方。
--
Chen, Chun-Chin, M.D.
Chief Psychiatrist of Reangel Clinics
杏語心靈診所 http://www.reangel.com
CopyLEFT is reserved. No more copyRIGHT, please!
(版權通通沒有,翻印絕對不究,轉載到哪隨你,拜託不要問我!)
因為都一直沒見到有媒體報導或是相關討論!
話說大約在五年前,2001年的11月,心理師法通過了,
規範了全國的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,
然而在這個多元社會中,不可能每件事都只聽到支持聲,
心理師法也不例外~~
立法通過之後沒多久,部份資深實務工作者與學者,
發起了心理師法行動觀察小組,
號召真正有實力的心理師不要去考心理師執照,
並且在去年,心理師特考已經結束之後,
還特地為許許多多很資深但再也沒機會取得執照的前輩,
盛大舉辦了追思會,
當然也在過去幾年,不斷針對爭議考題提出申覆,
另外一件事是最近才發生的,但依然沒有聽到太多討論,
位於台北市的杏語心靈診所,由精神科陳俊欽醫師主持,
聘用的幾乎都是資深諮商心理師,
卻被臨床心理師給黑函密告,
說是什麼因為醫療院所應該聘用臨床心理師,
並認為諮商心理師不得在醫療院所工作,
為此,該診所決定暫時不再聘用臨床心理師,
並擬定一個心理師法違憲審查計畫(註),
這兩件事情看起萊沒有太高的相關性,
且發生的時間點相距了四年整,
然而仔細思考還是有的,
前者反對的是考試方式,
因為只靠筆試的確測不出心理師的真正實力,
特別是僅三次機會以及低錄取率還排除了許多資深工作者,
使得真正有實力的人卻拿不到執照,
這是一件相當荒謬的事情,一點也沒錯!
而陳醫師認為心理師法規定研究所學歷才能考心理師,
使得研究人才卻要進入實務工作,
而有意進入實務的大學畢業生卻被迫要唸研究所,
造成資源浪費以及降低社會福祉,
所以號召那些有實力卻無資格的人提起訴願行政訴訟,
到最後聲請釋憲,
所以,在特考結束後的今天,
勢必仍有許多有實力卻沒資格的人,
正是符合陳醫師所說的可以提出訴願的人,
換句話說這兩個組織其實有很大的合作空間的,
雖然我承認我並沒有資格說這些話,
而且迫於現實我仍會去考心理師,
不過我支持的是這些前輩的批判行動精神,
這個漏洞百出的心理師法,
從立法開始就造成了臨床界與諮商界的對立,
甚至臨床界還想盡辦法要壓縮諮商師的空間,
真的很可惡!!
不知為何我對於這樣的事情一直很有興趣,
像是之前身分證要按指紋,就有一個拒按指紋聯盟,
鼓勵大家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,
可惜我還沒去做就已經被宣告違憲了,
哈哈!!
如果要發起遊行什麼的,我想說不定我會去參加!
註:以下是陳醫師所寫的關於他的違憲審查計畫
很多人對於心理師法是有意見的。就像所有的議題一樣,都是
有人支持,有人反對。
但是其中有一個概念在逐漸成形當中,那就是「惡法亦法」,
換言之,在理念上,認為該法有所瑕疵,在實務上,既然該法
已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經由總統公佈,那就應該遵守。
這樣的論點是傾向於務實作風的。但是,倘若一切按照規矩來,
那麼心理師法一樣不能牴觸憲法,否則會自動失效。
依照憲法,人民之工作權不能剝奪,除非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與
增進社會福祉。各個專業法,通常都是利用這個規範,而合乎
憲法。
但是心理師法在資格設定上,卻有所問題。因為心理師法規範
應試資格為「研究所」畢業。但是研究所的設立宗旨,是為了
培育研究人才,而非培育實務工作者。一旦將應試資格規定在
研究所層次之後,將會導致下列兩個現象:
1. 有意投入實務工作者,在大學畢業之後,都得進入研究所。
這是教育資源浪費。
2. 具有研究能力的學生,卻進入實務工作。這也是教育資源
浪費。
這兩點會構成「社會福祉」的下降,而心理師法的設立卻導致
社會福祉下降,而且限制人民工作權,所以,現行的心理師法
是有很大的違憲嫌疑的。
我個人是準備把它當法律經濟學的研究對象,看看實際上,到
底導致社會福祉減損多少。
除了計量上的研究,也要加上與其他專業的研究,還有世界各
國的通例。看看到底有哪一國的哪一種專業,需要研究所以上
的資格?這在到時候的大法官會議上,是很重要的資料。
但是,難處就是在於,一般狀況下,無法啟動違憲審查。身為
一般民眾,只有在窮盡所有救濟管道,但是依然遭到違憲性法
律的侵害,才能夠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所以,實務程序是這樣的:
1. 有人被檢舉違反心理師法,而且願意來挑戰它。
2. 該人提出訴願。
3. 被駁回。(注意:訴願一定要被駁回,准輸不准贏)
4. 再訴願。
5. 被駁回。(准輸不准贏)
6. 進入行政訴訟。
7. 第一審敗訴。(一樣:准輸不准贏)
8. 第二審敗訴。(一樣:准輸不准贏)
好了。到這裡大功告成。聲請大法官釋憲權的條件就完備了。
但是在1~8之間,我們必須準備好計量經濟學資料、比較法學
資料等等。
接下來就聲請釋憲。反正,要刮別人的鬍子,先把自己的刮
乾淨。想用法律來管人,就得先讓憲法來管一管。
不過,整個程序需要大量資金。這也是我在準備的地方。
--
Chen, Chun-Chin, M.D.
Chief Psychiatrist of Reangel Clinics
杏語心靈診所 http://www.reangel.com
CopyLEFT is reserved. No more copyRIGHT, please!
(版權通通沒有,翻印絕對不究,轉載到哪隨你,拜託不要問我!)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